1.第一章主要介紹本文所選的案例,引出本文將要討論的對“賄款公用”性質進行認定的這一論題。
2.但在被支付賄款后,劉拒絕履行諾言交付土地,于是這名商人向官方檢舉告發了劉志華。
3.助理:賄款!但是他們看起來都是好人耶。
4.難道你不知道那筆錢是賄款嗎?
5.據浙江在線消息,原寧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某和總經濟師陳某,收取了一家證劵公司的賄款后,違規操作單位購得的價值0的國債,之后證券公司倒閉,0元全部打了水漂。
6.香港太平紳士洪承禧收賄款被判入獄。
7.儲波被中紀委雙規時,主動上交的受賄款,是不是興安盟行賄的,誰是儲波的保護傘,是否與本案有關。
8.所謂“賄款公用”就是受賄主體在接受賄賂后,私自將所收賄賂用于公務開支或以單位名義進行扶貧捐贈等行為。
9.問題是這些“巨鯨”用的是公款或人家的賄款來賭博,自然是豪氣萬千了,他們輸掉的是國家辛辛苦苦累積起來的財富。
10.市長:照理說我不能拿民間公司的錢。難道你不知道那筆錢是賄款嗎?
11.據了解,李興華主要是為企業獲取科技扶持資金等方面提供關照,并收取巨額賄賂款和干股,其受賄款大部分為其兒子償還賭債。
12.助理:賄款!但是他們看起來都是好人耶。
13.起訴書上說七筆受賄款都是在楊軍車上七次平分的,但四名當事人均當庭表示只坐過楊軍的車一兩次。
14.但,輿論略跡原情,“跡”不重要,或可從情原諒,重要的倒是他為什么受賄以及賄款的去向。
15.此時,受害者在討回被搶手鐲后,卻接過劫匪的“賄款”,貴手高抬放過了窮途末路的劫匪,隨即卷“賄款”而逃。
16.其中,對于“賄款公用”是否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及量刑是各方爭議的一個焦點。
17.因此,對“賄款公用”行為的準確定性關系到能否有力的打擊賄賂犯罪。
18.收受大筆賄款后,陳先生逃出中國。
19.市長:照理說我不能拿民間公司的錢。難道你不知道那筆錢是賄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