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約經締約各方磋商可展期至彼此同意的時期。
2.如再傳送資料至其他當局,須先得到傳送資料的締約一方同意。
3.約因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信賴利益的保護,同日益擴大的合同責任趨勢相佐,從而否定了締約過失責任;約因制度的特性使得我國法官不易掌握。
4.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范圍限于信賴利益,但如何界定信賴利益,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頗有爭議。
5.第則要求締約國為方便提供相關信息和證據,應考慮建立一個制度化的程序和方式。
6.締約能力問題通常包括未成年人,精神不健全人,醉酒者及藥癮者。
7.這些案件由外交部負責處理,而海牙公約締約國的案件則由英格蘭和威爾士司法部、以及蘇格蘭和北愛爾蘭法庭進行處理。
8.締約一方海關當局可授權他人用海關封志和固定物加封。
9.到,有國家加上歐洲共同體已成為框架公約締約方。
10.因此,對于要在整個會議期間作為正式締約國參加的一會員國而言,至關重要的是在之前完成交存文書。
11.每個締約國應將本公約的各項規定適用于上述提單。
12.英法兩國締約交換圣露西亞管制權達十四次。
13.因此,必須科學構建締約過失責任的理論體系,確定其適用范圍,以解決締約過失責任在我國的適用問題。
14.我們認為,NPT締約國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應當得到尊重,但同時,相關的條約義務也須遵守。
15.如執行請求可能違背被請求締約方的現行域內法或與適用于該締約方的國際條約相悖,則可拒絕執行協助請求。
16.締約國在卡塔赫納擬定了一份條約草案,這是在它們的主持下擬定的唯一一份議定書,旨在避免轉基因生物造成損害,而轉基因生物的威脅并非十分緊迫。
17.共發生兒童拐騙案,其中當中的被拐騙兒童被帶到海牙公約的非締約國,包括孟加拉國、俄羅斯、伊拉克和尼日利亞。
18.以船舶、飛機或公路車輛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所在締約國征稅。
19.第一部分對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及理論基礎進行了論述。
20.第二部分在介紹不同學者對締約過失責任類型劃分的基礎上,指出其不科學性,說明正確的分類方法,并對締約過失責任進行分類。
21.基于此,本文試就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特征、和適用范圍以及完善我國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立法建議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見解。
22.締約雙方應促進兩國之間貿易關系的擴大與發展。
23.締約過失責任的理論基礎是違反了以誠實信用為基礎的先契約義務,其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
24.有關在某一締約國領土內即將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船舶的權利,不得在其他任何締約國登記。
25.本協定適用于締約國一方或者同時為雙方居民的人。
26.菲亞特與克萊斯勒結盟,大眾與鈴木締約。
27.締約承運人應當對合同約定的全部運輸負責。
28.為此,締約雙方的成員在締結商業合同時應訂立爭議解決條款。
29.現在各州的立法都賦予了已婚婦女締約權。
30.如果締約一方要求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衛措施以對付某一威脅,締約另一方對此也應給予同情的考慮。
31.巴斯夏容易與《獨立宣言》的締約者是同一路人。
32.締約一方可隨時通知締約另一方終止本協定。
33.主合同無效時,保證人因其過錯而承擔的不是締約過失責任而是侵權賠償責任。
34.另一方締約當事人對代理人負有合同責任。
35.大多數國家都是國際協定的締約國,都承認這種共同性。
36.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基礎,是建立在誠實信用原則之上的先合同義務。
37.本文尤其研究了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范圍問題,加強其可操作性。
38.此后,成為聯合國歷史上最廣泛受到熱誠接受的條約之一,迄今為止已有締約方。
39.締約國雙方全權代表,經雙方正式授權,已在本議定書上簽字為證。
40.歐洲共同體是一個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也將作為締約方參加會議。
41.締約各方須給予該等投資全面實質保護及保障。
42.因此,締約過失責任研究仍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現實價值。
43.退踞*彎的國民黨當局為了爭得與日本締約的所謂“正統地位”,轉而承認舊金山和約,追隨美國的意愿走上了與日本單獨締約的道路。
44.締約一方對締約另一方為對付某項特定的威脅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應給予同情的考慮。
45.司法實踐中對無效保證合同的締約過失責任認識極不統一,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證責任。
46.在本議定書的各締約國之間,本公約與議定書應作為一個文件,結合起來閱讀和解釋。
47.歸根到底,國家只是全體國民締約產生的一個組織,是國民用以謀求幸福生活的工具。在此意義上,愛國主義者真正要做的不是忙于督促每個人去愛國家,而是要讓國家能夠愛每一個人。熊培云
48.同時還規定了締約過失責任和合同終止后的過失責任。
49.賠償范圍問題在締約過失責任理論中一直頗有爭議。
50.公約的締約方中有來自世界各區域的富裕和貧窮的國家。
51.任何非本公約締約國的國家所提交的本議定書的批準書,具有加入本公約的效力。
52.它于方始生效,但已成為聯合國歷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廣泛接受的公約之一,有以上的締約方。
53.任何締約國可以通知比利時政府退出本議定書。
54.對于給付障礙法而言,締約過失獲得了與積極侵害債權同樣重大的意義。現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締約過失的土壤之上發展起來的。
55.在津期間,他作為朝鮮的聯絡官員,與李鴻章等清朝大員就朝美締約及朝鮮開港問題多次進行密談,還親眼目睹了當時中國機器制造工業的發展狀況。
56.第五章,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侵權責任之間的關系。
57.筆者擬就締約過失責任的有關問題,談一談自己的觀點,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賜教。
58.締約任何一方可提前六個月以書面通知締約另一方終止本協定。
59.在過渡期,按照原有周期于提交實施報告的締約方不需要在提交另一份報告。
60.易貨合同規定締約雙方以貨易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