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然而一縣之中財賦征斂,獄訟審判、治安教化、災傷賑濟等等,事務繁雜,遠非三五行政官員所能勝任。
2.進官,則非多財者不達也:獄訟,則非厚貨者不直也。葛洪
3.其廣南小州,有試秩通判兼知州者,職掌倅貳郡政,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守臣通簽書施行。
4.又稱當時市無二價,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夜不閉戶,男女按禮分路而行,牛皮吹上了天。
5.五月辛巳,齊獻武王來朝,請令百官月一面敷政事,明揚仄陋,納諫屏邪,親理獄訟,褒黜勤怠;牧守有愆,節(jié)級相坐;椒掖之內,進御以序;后園鷹犬,悉皆放棄。
6.此賊被識破,驚服!一件小案子,從中看出包拯斷案的機智果斷,也許他“善斷獄訟”之名就是從這時流傳開來。
7.當然,他也確實沒有令圣上失望,正身勤民,懲惡擢賢,盡地利,恤獄訟,讓人挑不出半分不是,更深得百姓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