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造句,民事造句大全

1.一般意義上的公益訴訟涵蓋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兩大領域。

2.民法體系是以標的物來劃分的,最常見的民事案件就是侵權案件和合同案件。

3.但是我國當前民事訴訟中的辯論主義存在諸多缺陷。

4.第八章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5.所謂刑事附帶民事執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6.懲罰故意違反稅收民事法者。

7.《民事財產沒收法》和《刑事財產沒收法》常常被混為一談。

8.故意剽竊者要被帶去民事法庭接受審判,并且被要求向原作者支付損失賠償金。

9.目前我國尚沒有關于公有公共設施致害國家賠償的專門立法,司法實踐中涉及相關的案件只有民事實體法依據。

10.普通民事犯罪可通過民事請求而得到補償。

11.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2.準確認定商業秘密是審理商業秘密涉訟案件,對其進行民事司法保護的一個必經程序。

13.我國目前對于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民事賠償案件規定的是代表人訴訟制度,美國規定的是集團訴訟制度。

14.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15.在民事訴訟或者刑事訴訟中,決定證據是否可被采用的標準。

16.民事訴訟通常是指因違背合同、民事犯罪或侵權所提起的訴訟。

17.第三部分,主要圍繞代言虛假廣告的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展開論述。

18.循環經濟法律責任的種類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19.該民事行為不構成刑事責任。

20.民事稅收法律中的混合石油的定義后來被以法院解釋的形式改變了。

21.并通過對國外立法和我國傳統證據學理論的分析,歸納了民事電子證據證明力認定的三大標準。

22.民事抗訴制度的理論前提不成立,因為判斷法院裁判是否錯誤的標準難以確定,檢察院的判斷能力并不高于甚至低于法院。

23.由于訴訟費在民事判決書中都是單列的,故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判決書中,訴訟費也是單獨列明,不計算在合理開支范圍內。

24.因此,民事責任追究機制具有更廣泛的適用性。

25.這兩種權力反映出民事強制執行權兼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

26.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主要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等制裁措施。

27.本文就未出生胎兒的法律定位、未出生胎兒的民事權利范圍以及未出生胎兒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三個方面進行論述,以期對實務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磚。

28.環境共同侵權行為的特殊性,使得其民事責任的承擔顯現出更為復雜的情況。

29.裁定再審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30.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專門針對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在非刑事訴訟中濫用審判權利的一種犯罪。

31.第五章為基金投資者的民事救濟。

32.她對這個施虐家庭提出民事訴訟,于是他們賠償給她元。

33.在克羅地亞,聯合國建立了民事警察支助小組,監視克羅地亞警察在東斯拉沃尼亞的行動,鼓勵一視同仁地尊重居民和回返者的權利。

34.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35.對民事上的藐視法庭罪孽的懲罰在當事人遵循法院命令后即結束。

36.其次,采用歷史分析的方法介紹了我國民事訴訟處分權的歷史和現狀。

37.如果美國證交會最終決定提起起訴,則可能會對標準普爾處以民事罰款、非法所得費用賠償或尋求其他適當的衡平法救濟。

38.民事再小亦大,家事再大亦小。

39.侵權是一種與刑事過錯相對應的民事過錯。

40.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問題。

41.審前準備程序是民事審判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提高訴訟效率、確保民事訴訟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2.我國民事訴訟應該建立義務型、通知型和動態型為一體的訴答程序。

43.民事上訴法院撤消了的判決。

44.第十三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45.第三部分,證券交易民事責任的根據。

46.受托人違反信托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性質應為侵權責任。

47.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48.我國民事訴訟法對缺席判決制度規定的過于粗疏,弊端較多。

49.敘利亞當局說,這些被捕的人在緊急狀態解除后將在民事法庭受審。

50.巡回法庭不再按專業內設刑事、行政和民事等庭室。

51.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供認是一種正式的承認。

52.在馬里蘭州,除了猶太人,天主教徒擁有所有民事權利。

53.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

54.民事再審程序,是基于實體或程序上的公正性要求而特別設立的救濟性和監督性的審判制度。

55.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56.民事法律援助與刑事法律援助有不同的發展脈絡。

57.他說公司應該面臨高達幾百萬英鎊的懲罰性民事罰款。

58.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9.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協議。

60.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代表人訴訟并非是通常意義上的群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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