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稅造句,正稅造句大全

1.調整。系統可糾正稅金數額,例如扣除現金折扣或其他情形。

2.錢糧地丁全縣一千四百二十四兩,每兩還正稅大洋三元,附稅二角四分。

3.當時征收正稅多不在農作畢功之后,顯德三年,后周下令三司夏稅于六月一日、秋稅于十月一日開始征收,以便人戶交納。

4.尤其,別忘了除了正稅、三餉,明代農民還有無數類似驛站勞役這樣層出不窮的以銀納役苛捐雜稅呢。

5.這‘耗羨’一向是由地方州縣征收,有的就隨心所欲從重征收,抽正稅一兩,耗羨達五六錢,民眾負擔很重。

6.眉山縣戶科積弊甚重,老百姓交納皇糧正稅之外,每戶還要派一錢八分銀子,這叫戥頭。

7.改革我國房地產租稅費制度,必須按明租、正稅、清費的思路進行。

8.比照朝廷的正稅例子收如何呢?

9.附加稅常隨需要加于正稅之上,又創各項雜稅。

10.這與我大清一年的鹽課正稅相差不多。

11.去年秋收固然還好,可是地主,債主,正稅,雜捐,一層一層地剝削來,早就完了。

12.從萬歷年的遼餉開始,到眼下的崇禎七年,大明己有過幾次的田賦加稅,正稅其實不多,可怕是地方上附生出來的無數加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