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令下去,誰若攻陷此城,此城子女玉帛盡歸其所有。
2.突厥所以屢寇關中者,以子女玉帛皆在長安故也。
3.我們再攻一下肯定能殺入城中,到那時子女玉帛還不都是老子的?聽說守城的一個宋軍旅長叫趙良聰,是宋皇宗室,把他抓來我這兒見見他的宗親倒是挺有意思。
4.倭人臥榻之側,正不惜子女玉帛,廣納洋人以造船購船,若是將來彼國海軍強了,難道我等坐送*彎于人,坐視外藩流落倭人之手?這罪愆,實在太大了。
5.誰不聽命,宰了;有用的人,子女玉帛不妨多給他作為鼓勵。
6.于時北海完富,蘭利其子女玉帛,與群盜相應,破其本鄉城邑。
7.新會被圍困日久,糧食告罄,城中清軍搜粟民家,子女玉帛,恣意卷掠。
8.征伐所得,子女玉帛,全歸可汗所有。
9.共突厥和親,更似開皇之時,豈非好事且今日陛下雖失可汗之意,可汗寧忘高祖之恩也若能從我,不侵百姓,征伐所得,子女玉帛,皆可汗有之。
10.待坐穩宰相之位后便開始利用權勢廣求子女玉帛水陸珍異之物,生活大肆鋪張、靡爛奢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