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里開始流傳著中文專業xx因失戀買兇毆打昔日戀人的傳聞。
2.如哄堂塞署,逞兇毆官,為首斬梟示,同謀斬立決,從犯絞監候。
3.要知冤家宜解不宜結,何況兇毆斗殺,有違國法,若讓官府知道,大大的不便。
4.要知冤家宜解不宜結,何況兇毆斗殺,有違國法,若教官府知道,大大的不便。
5.不愉快的回憶,他只要一想起來就頭疼,因為請兇毆打至兩人輕傷,自己又無法支付傷者的索賠,兒子被公安局裁定勞教一年零八個月。
6.假如不罷市,不抗糧,單找縣太爺討個說法呢?那也很危險:如哄堂塞署,逞兇毆官,為首斬梟示,同謀斬立決,從犯絞監候。